苗木出圃合格证使用说明:
1、 苗木出圃合格证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乡镇林业站代发。
2、 苗木出圃合格证只限在发证机关行政区域内有效。
3、 苗木使用者凭苗木出圃合格证(第三联)复印件并标明苗木数量,附在造林设计书后。苗木出圃合格证使用完后,将存根返给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查,以旧换新。
4、 苗木出圃合格证须经质量检验和产地检疫合格后签发。发证人签字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对于杨树,三级以下的,不能用于造林;100、迎春5号、15、华北落叶松以及未经审定、鉴定的品种不能用于造林。
扩展资料: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管理办法》
第四条 植物检疫登记注册的行政管辖权限是:
(一)四川省农牧厅植物检疫站,主管中央在川单位、国家级、省级农作物良繁基地和无病毒良种苗木基地,省级单位以及全省的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等企业。
(二)各市、地、州植物检疫(或植保植检)站,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同级生产经营单位。
(三)各县(市、区)植物检疫(或植保植检)站,主管本县范围内县级和县级以下生产经营单位。
第五条 持《植物检疫登记证》的单位,在生产种苗之前,还应按繁育种苗的种类、批次以及经检疫机构同意的繁育地点办理《植物检疫许可证》。
第六条 各经营单位,必须向农业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植物检疫登记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省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管理办法
苗木花卉检疫证怎么办?
到当地的林业局办证点开具花卉苗木检疫证书,如果苗木直径超过5厘米,还需要另外开具木材运输证明,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不超过2个工作日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不超过2个工作日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或不超过2个工作日出其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在起苗前半月左右取得收货方所在地林业检疫机构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原件或复印件、传真件,到调出地林业检疫机构报检,确定有关检疫事项。
2、胸径大于5公分的苗木,调运时需到调出地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件。
3、取得检疫证书后,核对检疫证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或错误,特别注意所调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几处关键地方,所调品种较多时,最好和苗木清单一一核对。
4、根据苗木购销合同,在调运苗木时应办理完所需证件,如植物检疫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地标签、苗木检验证书等。
5、调运途经木材检查站或检疫检查站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查验证件。
6、交货验收后,应立即将所有证件交收货方检验员,不应自行保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植物检疫证书
花卉苗木种植经营要办哪些手续林业部门办理《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局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记得带上身份证复印件。
按栽培方式分类
可将花卉分为露地栽培花卉和温室栽培花卉。
露地栽培花卉:
此类花卉在自然条件下全为露地栽培,多半是一些气候适应范围较广的花卉,如金盏菊、一串红、蜀葵、芍药等。
温室栽培花卉:
均为不耐寒的喜温花卉植物,原产于热带、亚热带及暖温带南部地区,因而在温带寒冷地区不能露地越冬,必须有温室设备才能栽培。
扩展资料:
花卉苗木
按生长习性和形态特征分类:
一般可分为草本花卉、木本花卉、肉多花卉和水生花卉。
茎干质地柔软的谓之草本花卉。
茎干木质坚硬的谓之木本花卉。
草本花卉按其生长发育周期等的不同,又可分为一年生草花、二年生草花、宿根花卉、球根花卉以及草坪植物等。
多肉花卉,具有肉质肥厚的茎叶,体内贮存丰富的水分,有的叶片退化成针刺状,形态奇特,因此在园艺栽培中自成一类。
水生花卉,终年生长在水中或沼泽地带,大多数属于多年生植物。
参考资料:
花卉苗木百度百科